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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开展新冠肺炎病毒诊断试剂监督检查发布日期:2021-07-01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打击非法制售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行为,有效规范防疫产品质量,净化市场秩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新冠肺炎病毒诊断试剂监督检查。


精心部署,市县同步开展诊断试剂检查。面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双鸭山市逐步建成了数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中心。为确保检测质量,保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的准确度,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病毒诊断试剂经营、使用监督检查方案》,全市同步开展检查。


突出重点,排查重点场所风险隐患。5月13日,市局主管领导带领由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双鸭山市新冠肺炎病毒诊断试剂经营、使用单位和检测中心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组先后来到市疾病控制中心、双矿医院、人民医院等单位,主要检查是否未经许可(备案)从事经营(网络销售)体外诊断试剂,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相关信息是否能够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经营需冷链管理的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内容。检查中未发现问题。


督促指导,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执法人员在开展新冠肺炎病毒诊断试剂经营、使用和检测环节的监督检查过程中,督促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和检测中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风险防控和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器械法规、规范得到有效执行。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查处,切实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